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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与青岛市崂山区纪委监委签署校地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3日    点击次数:

1月12日,山东大学与青岛市崂山区纪委监委校地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青岛校区举行。崂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刘文建,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王因玉;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党工委书记孔令栋,党工委副书记郭培良等出席签约仪式。活动由郭培良主持。

孔令栋从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学科建设成果等方面介绍了山东大学法学学科的优势,表示学校将以本次合作为契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促进法学理论与纪检监察实践有机结合,共同为法治崂山、法治青岛、法治山东乃至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刘文建表示,此次校地合作将高校学术研究与纪检监察工作实践相结合,必将发挥出“1+1>2”的效果,推动纪检监察理论研究的深化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展,打造具有可推广、可复制价值的“崂山模式”,为全市乃至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崂山力量。

会上,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和王因玉代表校地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后,双方就校地合作战略规划以及相关事项进行了深入研讨。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高校建设新型智库的作用,山东大学法学院围绕纪检监察理论研究、教学实践和机构建设积极探索,在全省率先面向本硕博学生开设监察法学课程,成立专门研究机构“监察法治研究中心”,申报并主持多个国家级和省部级研究课题,为纪检监察理论研究、工作发展和人才培养提供山大智识支持。

崂山区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审理室、信访室主要负责人,山东大学法学院主要负责人参加活动。

【 作者:任奕霖 王武强   摄影:杨林    来源:法学院     责任编辑:丁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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