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排行
综合新闻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举办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6日    点击次数:

4月13日,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举办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研讨会。来自山东、河北、内蒙古、四川、安徽、云南、海南等地的公检法司部门领导、鉴定机构代表、法律从业人员和高校专家参加会议,就如何更好推动我国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开展研讨。研究院院长高振会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由研究院副院长郭卫华教授、张式军教授分别主持,研究院副院长黄理辉教授进行会议总结。

研究院教授段海燕作主旨报告,从“学科背景”“基本情况”“工作进展”“发展规划”四方面介绍了研究院。为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解决生态环境损害案件诉讼过程中的证据问题,着力研究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难题,确定污染物性质、损害程度、经济数额等关键问题,研究院申请设立了环境法医学交叉学科,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技术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进行科研体制机制探索创新,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技术支持。

会议围绕推动我国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展开研讨交流。与会者认为,目前我国针对生态环境损害的司法鉴定标准过于概括,且种类有限,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常常具有局限性。鉴于我国地域广阔,生态系统种类繁多,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涉及的因素复杂多样,包含的指标众多,采样工作量大,周期长,导致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量巨大,耗时长,费用高昂。因此,迫切需要建立起我国的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体系,并制定便于操作、实用可行的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用标准。

此次研讨会,是研究院作为司法部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赋能国家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的系列举措之一。今后,研究院将继续加强与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标准的制订,确保其科学性、准确性和实用性,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标准体系以更好地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献智献力。

【 作者:王金铭   摄影:王金铭    来源: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     责任编辑:周开东 刘璇    】

相关阅读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