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建设的每一点进步,离不开一代代法律人的长期投入、共同守护。立足高校教师岗位,我将继续把立德树人作为首要责任,把学术研究扎根中国实践,紧跟社会关切,围绕民事法治建设中的疑难问题持续攻坚,推动研究成果更好服务教学与实务。
释法育才“实干家”
张平华教授不仅作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典》项目起草工作小组成员参与了《民法典·继承编》的起草工作,更在法典颁布后致力于其释义阐释与配套体系的完善,为法律实务工作者与理论研究者提供了解读指引,有力推动了法典精神的具体落实与司法适用。他以学术见解助力法律实施,以师者情怀关切法学后辈,是一名笔耕不辍、笃行实践,兼具释法深度与育人热忱的“实干家”。
学林深耕,探奥钩玄
学术之道,贵在沉潜专一,方能洞幽烛微。张平华长期深耕于侵权法、民法总论等领域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20余篇,出版著作、教材10余部;多次入选中国民法学“高产作者”名单,2024年入选中国知网高被引学者TOP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3项、省部级课题9项,荣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
“记事者必提其要,纂言者必钩其玄。”他提出“侵权连带责任法定原则”,系统性构建了该原则的理论内涵与运行机制,相关成果被广泛采纳应用。他深耕损害赔偿请求权体系,提出“框架-具体-项目”三级划分理论,致力于推动法律规范的体系化整合。他还关注数字时代法律与道德的协同,展现了其学术研究的深远关切。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张平华始终坚守教书育人初心,将立德树人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等多项奖励。其主编的《担保法》入选“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

多年来,他积极推动教学改革,构建“理论-实务”协同的虚拟教研室,推出案例分析训练,有效提升了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创办“鳌山民商法读书会”,至今已坚持70余期,在师生之间营造了浓厚的学术氛围。作为学科带头人,他带领团队获评多项荣誉,累计指导硕博研究生百余人,近5年来,所培养学生获得国家或省级奖励或立项30余次,培养的法律人才足迹遍布公检法等领域。
经世致用,秉心奉公
法学研究源于实践又服务于实践。张平华积极发挥学者专长,深度参与法治建设。他受邀担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典》项目起草工作小组成员,参与《民法典·继承编》的起草工作,为立法尽心尽力。他主持《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评估课题,助力竞争有序的营商环境建设。他主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厅的书面表彰。

作为“山东省法学法律研究领军人物”,他多次受邀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专家征求意见会:积极投身法治宣讲,举办法治讲座百余场,并受邀为多家媒体提供法律咨询,以专业精神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他以“法贵简当、使人易晓”的执着追求与“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做事精神,扎根齐鲁,用拳拳之心诠释了一位民法学者秉公义之心服务社会的实干本色与家国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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