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十一届全国司法学论坛举行。本届论坛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山西师范大学主办。论坛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举行。

论坛以“司法现代化过程中的问题及其纾解”为主题,下设“司法的人文导向问题及其纾解”“司法学学科体系构建中的问题及其纾解”“司法制度建设中的问题及其纾解”“司法队伍建设中的问题及其纾解”“司法公信力建设中的问题及其纾解”“司法改革中的问题及其纾解”“行政公益诉讼中的问题及其纾解”“智慧司法中的问题及其纾解”“审执分离中的问题及其纾解”“监督科学中的问题及其纾解”“审判学学科体系构建中的问题及其纾解”“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中的问题及其纾解”以及“司法传统现代化中的问题及其纾解”等子议题。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会长陈存根在致辞中对受邀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司法学论坛表示感谢。他表示,司法社会工作作为社会工作的传统重要分支,是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在司法现代化进程中可发挥重要作用。司法社会工作能够架起司法体系与社会服务的桥梁,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能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他还表示,近年来我国司法社会工作虽已取得长足发展,但仍面临制度体系不全、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在发言中表示,要通过向素质要效能、向科技要效能、向制度要效能三个路径,以资源配置最优化、多元化解集约化、调判关系类型化、诉讼收费公平化、立案审查规范化、关联诉讼并合化、审判程序正当化、评估鉴定客观化、裁判规则清晰化、争议化解实质化、裁判救济精准化、辅助工具智能化等举措多管齐下,才能切实提高审判效能。
司法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其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程度。作为司法理论与实务对话的高质量平台,全国司法学论坛始终秉持服务国家法治建设的理念担当,在推动司法现代化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的良性互动中发挥独特作用。第十一届全国司法学论坛的成功举办,既是对司法改革成果的阶段性总结,更是面向未来的全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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