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第十一届全国司法学论坛在山西太原举行。本届论坛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山西师范大学主办,中北大学数字纪检监察研究院(监督科学实验室)、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协办。论坛吸引来自理论与实务界百余单位的260余名专家学者参与,规模创历史新高。
论坛以“司法现代化过程中的问题及其纾解”为主题,下设“司法的人文导向问题及其纾解”“司法学学科体系构建中的问题及其纾解”“智慧司法中的问题及其纾解”“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中的问题及其纾解”等子议题。
论坛开幕式由山西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白文宏主持,山西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殷杰、山东大学校长助理邢占军分别致辞。闭幕式由山西师范大学社会学与法学学院院长安晖主持,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崔永东在闭幕式上做学术总结,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致闭幕辞。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会长陈存根在发言中表示,司法社会工作作为社会工作的传统重要分支,是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在司法现代化进程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司法社会工作架起了司法体系与社会服务的桥梁,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能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近年来我国司法社会工作虽已取得长足发展,但仍面临制度体系不全、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在发言中指出,当前面临案多人少的严峻挑战,编制数量若赶不上案件增加的速度,将会导致法官队伍弱化、案件质量下降、司法公信力下降等问题。对此他表示,只能通过向素质要效能、向科技要效能、向制度要效能三个路径,以资源配置最优化、多元化解集约化、调判关系类型化等举措多管齐下,才能切实提高审判效能。
与会嘉宾纷纷表示,第十一届全国司法学论坛的成功举办,既是对司法改革成果的阶段性总结,更是面向未来的全新起点。论坛凝聚的共识与智慧,必将持续推动司法理论创新和制度完善,引领司法领域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科学的改革方法、更务实的创新举措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社会治理效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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