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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师生参加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商标法》修改学术交流会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1日 点击次数:

4月17日,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崔立红教授受邀,携师生参加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主办,山东政法学院、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承办的《商标法》修改学术交流会。

崔立红以《未注册驰名商标跨类保护与新质生产力》为题做了主旨演讲。品牌创新是新质生产力核心之一,恰逢我国《商标法(修订草案)》第20条将未注册驰名商标纳入跨类保护之列。她从法理、经济、产业等视角,阐述了我国给予未注册驰名商标跨类保护恰逢高质量发展之时;现有《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对未注册商标的同类保护条款的设计和实施,尚不能完成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全面和应有保护,也无法对接对外贸易中最新的国际规则。基于对未注册驰名商标人商誉培育投入、消费者的信赖利益、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等多元利益协同,提出以淡化理论为基础的全跨类保护、从相关公众到普通公众的认定标准等未注册驰名商标跨类保护下的具体实施措施。

本次交流会有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厦门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上海大学、烟台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以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济南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等专家学者50余人参加。

【作者:王荟瑶摄影:会务组来源:法学院责任编辑:范婷雪 李江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