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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监察制度的法理基础与实践逻辑”研讨会在济南召开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3日 点击次数:

11月9日,“中国特色监察制度的法理基础与实践逻辑”研讨会暨山东省法学会监察法学研究会2025年会员大会、学术年会在山东建筑大学召开。本次会议由山东省法学会监察法学研究会主办,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承办,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全省四十余家单位的有关领导、专家及在校师生二百余人参会。

大会开幕式由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院长朱宝丽教授主持。山东建筑大学党委副书记黄晓广,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纪检监察学院院长、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监察法学研究会会长周长军,山东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张耀国分别致辞。开幕式后举行换届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成员。周长军当选第二届研究会会长,王德志当选副会长,监察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赵恒当选秘书长,副院长冯俊伟当选常务理事,段君尚、陈伟等人当选理事。

学术年会分为“监察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新《监察法》实施背景下的监察实践发展”“数字时代监察权的发展路径”“反腐败视野中的纪法衔接”四个单元。赵恒以《公安机关协助监察活动的新发展》为题在第二单元发言,阐述监察法修改后公安机关参与监察活动的现状及问题,并提出进一步完善配套规范等建议。王广利博士后以《监察人员的身份定位与刑事责任》为题在第四单元发言,讨论监察人员能否算作刑法中的司法工作人员,并给出化解悖论的解决方案。冯俊伟在第一单元进行评议,王德志主持第二单元研讨。

我校周长军作为新一届研究会会长作闭幕致辞,提倡扩大各方参与,决定成立学术委员会,确定明年年会承办方。至此本次大会圆满结束。

【作者:王广利摄影:会务组来源:法学院责任编辑:徐晓雨 李江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