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学院赵恒副教授先后受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泰安市律师协会、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的邀请,参与全省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监检法同堂培训、“律海同舟”业务沙龙、“明法讲坛”等活动,分别以《<监察法>首次修改的若干主题及其实施展望》《<监察法>的首次修改及其对律师业务的影响》和《<监察法>首次修改的原则与要点》为题作专题讲座。

讲座中,赵恒首先介绍《监察法》制定与首次修改的概况,阐释《监察法》首次修改的重大法治意义,重点从监察工作原则、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同时又根据各个讲座的实际需要做进一步探讨分析。


以上讲座活动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受到组织方和现场听众的高度肯定。近年来,山东大学法学院重视监察法学理论研究与社会服务工作,产出系列有影响有价值的学术研究与应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