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山东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论坛”第十九期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长聘教授、山东大学兼职讲席教授刘孔中以“知识产权法典的核心原则、时代意义与适当体例”为题作学术报告。法学院石巍教授主持报告会,张平华教授、助理研究员刘建臣担任与谈人,三十余名师生参加讲座。

刘孔中从知识产权法典化的必要性切入,系统分析了当前知识产权各自单行立法下的弊端。他深入阐述了类型思维下知识产权法典化的十五个核心原则,包括处理外部干扰的两个原则、处理激励因素的六个原则和处理增益社会的七个原则。他表示,知识产权法典化能够彰显知识产权法的人为设定性、共同性与整体性,为立法和司法提供清晰指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和国际知产规范平衡发展。最后,他进一步提出了知识产权法典化的体例构想,强调此举具备重要的时代意义,同时认为这不会带来显著的立法负担。
与谈环节,石巍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总结,张平华、刘建臣分别就讲座内容分享了见解和体会。问答环节,刘孔中对老师和同学们的提问进行了耐心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