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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论坛》刊发法学院副教授孙康理论文章 《儒家民意观的历史价值与现代转化》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4日 点击次数:

近日,《江淮论坛》刊发了山东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孙康理论文章《儒家民意观的历史价值与现代转化》。

文章认为,儒家的民意观能够从传统民本思想中厘析出来。在古代国家和社会管理中,民意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重视民意,并根据社会需求和现实风险调整法治措施,是法治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中国传统治理形成了以“民本”为标志性特征的政法传统,这种传统对民意的运用结合了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主要受工具理性支配,以追求社会稳定为主,以实现个案正义为辅。民意是民本性的体现,有时对个案正义具有促进作用,但亦与法律一样容易流于工具理性的支配,导致在遵循民意时缺乏系统性和持久性,著名的“情理法”三分表达即是例证。随着皇权的强化,中国古代立法对民意的回应总体上愈加低于司法活动,形成明显的分途现象,使得中央法制逐渐与社会发展的实际产生一定张力。尽管古代中国在儒家思想影响下对民意的运用不能直接应用于当代,但儒家的民意观对当前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等各个方面的法治建设仍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需要加强优秀法律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

【作者:高佳慧摄影:来源:法学院责任编辑:曲思蒙 李江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