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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教师赴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挂职锻炼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7日 点击次数:

9月6日,山东大学法学院选派优秀教师赴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挂职锻炼仪式在省检察院举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雪飞,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文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建军,第四、第八检察部和人事处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山东大学党委副书记王君松,法学院党委书记于向明,法学院院长、法学院(威海)院长周长军参加礼送见面仪式。

王君松对山东大学法学院的办学历史与办学特色进行了介绍,对此次省检察院接受法学院教师挂职锻炼表示感谢,并对挂职教师提出殷切希望。希望挂职教师通过挂职活动提高理论研究水平,切实将服务山东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山东大学与省检察院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提升我省法治工作事业做出贡献。

顾雪飞代表省检察院对山东大学大力支持检察事业工作表示感谢,并提出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重要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完善检校合作协议,法学理论与检察实务共同努力,探索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新举措,实现检校合作发展、双赢多赢的新局面。

挂职教师黄士元、于永宁对学校、省检察院提供的学习机会表示感谢,并表示将严格遵守检察纪律、廉政工作,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发挥理论专长,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礼送仪式后,黄士元、于永宁分别到第四、第八检察部报到,正式开始履职工作。

【作者:于永宁摄影:来源:法学院责任编辑:胡煌 刘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