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3日,法学院举办《反外国制裁法》追偿诉讼条款理解与适用研讨会。山东大学副校长、青岛校区校长王美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涛分别致辞。来自山东省商务厅、济南海关、山东法院、山东贸促会、省内受制裁影响的企业、律所等相关单位的领导、专家近四十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法学院院长周长军主持。

王美琴在致辞中高度肯定了本次研讨会的重要意义,介绍了山东大学的发展历程、法学学科建设的最新成果以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相关情况。吕涛总结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山东大学法学院在多层次、多领域开展的合作,并就研讨会拟讨论的若干基础性问题进行深入阐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霍政欣作主旨发言,围绕制裁及反制相关法律与行政法规的发展脉络与规范逻辑、典型案例及其裁判思路发表见解,并对该领域值得深入探讨的核心问题进行系统总结。

第一个分组发言环节由法学院教授张平华主持,来自山东省商务厅、济南海关、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浪潮数字企业技术有限公司、海信集团、山东省律师协会、方达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等省内外相关单位的法务专家围绕“制裁的法律意涵、现实影响及应对策略”进行了深入研讨。

第二个分组发言环节由法学院副教授迟德强主持,来自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海事法院的涉外审判专家,以及高校代表就“《反外国制裁法》追偿诉讼条款的司法适用”问题,分享了各自的实务观察与理论思考。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世席作会议总结发言指出,本次研讨围绕我国面临的制裁压力及相关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开展深入探讨,取得了丰硕成果,对于《反外国制裁法》的理论深化与实践创新具有重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