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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洪彦教授讲述《民法典》中集体所有权规范的解释与完善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7日    点击次数:

5月23日晚,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青年论坛系列讲座第七期于华岗苑北楼顺利举办。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洪彦以“《民法典》中集体所有权规范的解释与完善”为题作了一场精彩纷呈的讲座。本次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孙犀铭主持,近百名师生参会。

管洪彦从《民法典》的具体条文入手展开讲述,他对《民法典》中集体所有权的规范进行了详细解读,围绕“农村集体”的概念、法律地位和“农村集体所有权”代行主体等进行详细阐述,并肯定了《民法典》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定为特别法人的做法。

与谈环节,孙犀铭、王金堂、刘经靖、胡乃馨与杨瑞贺就土地流转的市场化进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定位等问题展开探讨。

【 作者:邱心语   摄影:杨林    来源:法学院     责任编辑:侯欣雨 刘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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