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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2日    点击次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于2月28日、3月14日两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并就学院贯彻实施方案开展研讨。法学院全体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研讨,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书记于向明主持。

会上,郑智航对《意见》的发布背景、意义与具体要求作了详细解读。冯俊伟表示,《意见》对教育教学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要适应法治建设、法学教育的新要求,健全法学教学体系,完善法学教材体系,深化与法治工作部门的协同育人机制,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于向明表示,围绕《意见》提出的办学政治方向、法学院校体系、法学教育体系、法学理论研究体系等内容,山东大学法学院应在全面学习贯彻落实《意见》过程中当标杆、做表率,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围绕《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各方面工作任务,立足人才培养,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法兼修、德才兼备的法治人才。

周长军在总结中表示,要以《意见》出台为契机,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长远谋划和统筹管理,大力提升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质量。要对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遵循学科发展规律,找准新时代法学教育与法学理论研究创新的切入点,突出办学特色,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法学教育教学全过程,优化重点学科建设领域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好涉外法治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要对标对表《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形成独具特色的创新举措和行动方案,奋力谱写学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 作者:周辉   来源:法学院    责任编辑:刘璇 孙夏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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