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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华教授以“我们的生活充满着民法”为题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1日    点击次数:

11月15日,法学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养卓越法治人才”系列讲座第五期于华岗苑北楼顺利举办。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平华以“我们的生活充满着民法”为题作了一场精彩纷呈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缪乐主持,二百余名师生参会。

主讲人:张平华教授(2).jpeg

张平华以歌词“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引出本次讲座的主题,他采用“纵、横、用”的思路,系统讲述了为什么我们的生活充满着民法。张平华认为,从纵向来看,民法生成于时光隧道之中,历史久远,又具备强烈的现实情结,所以要稳步地展望未来、稳步地塑造未来。从横向角度观察,民法存在于具备“人、物、事、情”的四维立体空间,在“德法共治”中建立起来静态和动态、自治和管制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从应用角度出发,民法最终是要通过请求权基础的方法运用到实践,在实践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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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环节,同学们对请求权基础体系、特定情形下的惩罚性赔偿是请求权统合还是请求权聚合等问题进行提问。张平华对各位同学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细致解答。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养卓越法治人才”系列讲座旨在引导法学学子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探讨法学各学科的经典及前沿问题,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张平华,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先后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3次入选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被评为“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获“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章”“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山东省法学法律研究领军人物”“山大杰出中青年学者”等称号;兼任欧洲侵权法与保险法研究中心Fellow Member,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科协常委、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山东省公安厅法律顾问、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与监督委员会委员;担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典起草专项小组成员,《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中、立法后评估课题组负责人。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发表论文一百余篇,出版著作或教材十余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或青年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7项(其中重大课题2项),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

【 作者:刘嘉雯   摄影:卜思遥    来源:法学院     责任编辑:孙雅琪 吴桐 刘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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