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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高端讲坛开讲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8日    点击次数:

4月15日,法学院“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高端讲坛”第一讲顺利举办。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杂志主编胡玉鸿教授以“弱者及其权益保护”为题,与大家共飨了一场思想盛宴。本次讲坛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智航主持,法学院张平华教授等近三百名师生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共同聆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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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玉鸿从以下方面对“弱者及其权益保护”作了深入讲述。首先,他揭示了弱者产生的根源。他提出弱者产生的根源在于剥夺,而对弱者的剥夺包括了对弱者的自然剥夺、社会剥夺、政治剥夺以及法律剥夺四种类型。其次,他划分了弱者的类型。他认为弱者包括生理上、心理上、能力上、机会上及境遇上的弱者五类,并阐释了每一种类型的特征和典型主体。最后,他诠释了弱者权利的法律保护。他提出人的尊严是弱者权利法律保护的根本准则,人的尊严是现代法律制度中弱者权利保护的伦理总纲,是强者与弱者同等人格地位的基石以及福利请求权等一系列基本权利的推演基础。弱者的权利保护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社会公平”及“失败者正义”原则。

郑智航表示,胡玉鸿教授的讲述内容丰富、思路开阔,具有哲理性、启发性和实践性,对师生们做学问树立了很好的榜样,起到了非常好的示范。

与谈环节,张平华、马得华、田蒙蒙等老师分别就民法典中基于强弱者划分的居住权类型化、罗尔斯《正义论》中的最少受惠者与弱者的关系、弱者的相对性及弱者权利的可诉性、脱贫攻坚对公民第一次机会的补足等问题请教胡玉鸿,胡玉鸿分别进行了严谨细致的回答。

胡玉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杂志主编,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出版及主编教材、专著2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3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等省部级以上项目10余项,科研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多次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 作者:田蒙蒙   来源:法学院    责任编辑:刘岳萌 杨轶涵 刘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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