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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校区举行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5日    点击次数:

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12月4日,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在育贤广场举行宪法晨读活动。校区党工委副书记郭培良、党工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刘琰、法学院党委书记于向明、党工委(校长)办公室副主任朱继磊、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邹永厚,校区师生代表150余人参加活动。

清晨七点,国旗护卫队伴着嘹亮的口号、迈着铿锵的步伐走向升旗台。伴随着庄严的国歌声,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迎风飘扬。全体师生在国旗下面对宪法庄严宣誓,对党、国家和人民作出庄严承诺。全体师生齐声诵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条文,诠释尊重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决心。

郭培良在国旗下讲话中表示,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1年来,特别是新时代11年的历史性成就充分证明,我国现行宪法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希望通过宪法晨读活动,通过“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让宪法精神植根全校师生的心底,化作每位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行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山大贡献。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山东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青岛校区积极响应号召,以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在校园内外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风尚,为践行宪法至上理念打牢思想基础。

【 作者:谷昕田 张樱颍   摄影:王亚萌 魏晓雨    来源:法学院     责任编辑:赵若凡 刘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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