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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举办校企共建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4日    点击次数:

11月12日上午,法学院副院长满洪杰、副院长郑智航、院长助理于永宁、助理研究员田蒙蒙前往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化学交建集团”)商谈校企共建事宜。中化学交建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治国以及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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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治国介绍了中化学交建集团的发展改制史以及法治央企的具体举措,从思想精神、实操业务、沟通交流三个方面提出了校企合作的框架,并提出了以创造价值为引领的合作要求。集团总法律顾问、法律合规部部长刘方强具体介绍了公司法治建设情况。

满洪杰从办学条件、教学科研、学生规模、师资队伍、学科建设、学生培养、社会服务等多个方面介绍了山东大学法学院的情况,提出校企合作在给企业创造价值的同时也会产生学术增量,在给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机会的同时还可以为企业储备人才。郑智航结合新文科建设背景,在分析法学院学科优势的基础上就校企合作提出几点意见,一是借助校企合作将中化学交建集团依法治企的经验在行业内推广;二是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深入学习“投资法”;三是借力校企合作发展工程法学,创造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四是构建法治交建评估体系;五是进一步深化校企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

座谈中,双方就下一步具体合作事宜详细交换了意见。

【 作者:田蒙蒙   摄影:田蒙蒙    来源:法学院     责任编辑:于光宇 丁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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